上海2014年5月13日電 /美通社/ -- 上海浦東科技投資有限公司(“科投公司”)于今日針對RDA Microelectronics, Inc.(“RDA公司”)于2014年5月8日發(fā)布的新聞稿中包含的錯誤的信息予以澄清并對相關問題聲明如下:
- 科投公司具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。中國銀行總行已經批準為科投公司并購RDA項目提供39億元人民幣(或等值外幣)的授信??仆豆具€有充沛的自有資金,足夠完成對類似于RDA公司規(guī)模的標的公司的并購。RDA公司多次在公開的新聞稿中質疑科投公司的融資能力,甚至質疑科投公司的投資能力,這種行為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。作為一家有良好市場聲望的投資機構,科投公司對這種挑釁不予回應。
- 科投公司理解RDA公司身處困境的復雜感受。科投公司認為,RDA公司遭遇的困境是其2013年11月8日至11日間不顧科投公司的善意勸告、執(zhí)意與未取得“境外收購或競標項目信息報告確認函”的國內并購方簽約造成的。根據2013年11月22日國家發(fā)改委關于本次收購的相關函件,國內并購方在沒有取得“境外收購或競標項目信息報告確認函”的情況下與銳迪科公司簽約,違反了《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21號令)和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境外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外資【2009】1479號)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- 我們注意到,RDA公司與其國內并購方自簽署協(xié)議半年以來,置科投公司通過多種渠道釋放的和解善意于不顧。我們理解,RDA公司和國內并購方對中國政府的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抱有希望,但是今年4月8日國家發(fā)改委頒布了改革后的《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9號令)。按照9號令,境外并購交易的國內并購方在簽署合并協(xié)議之前仍然需要獲得“境外收購或競標項目信息報告確認函”。因此,本次交易的國內并購方在獲得該確認函之前即與RDA公司簽署合并協(xié)議之行為仍然違規(guī),RDA公司與之簽署的協(xié)議明顯是建立在違規(guī)基礎上的行為。
- 作為潛在并購方,如果有機會,科投公司對并購RDA依然保留著一定的興趣。但是,按照國家發(fā)改委9號令的法規(guī)精神,科投公司不會為了并購RDA付出超過合理價值的價格??仆豆疽呀涢_始對其它IC設計企業(yè)進行盡職調查,科投公司發(fā)現市場上存在許多值得開展并購的標的公司。
- 科投公司是否執(zhí)行對RDA公司的并購,對當前并購協(xié)議雙方已經構成違規(guī)的事實沒有影響。但作為當事方之一,為保護廣大股東的利益,科投公司愿意為了幫助當前交易雙方解決問題提供另外一個選擇??仆豆舅峁┑倪x擇,具有足夠的靈活度,能夠確保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基本不受損失,也不會令RDA承擔額外的法律責任。為此,科投公司呼吁RDA并購協(xié)議雙方盡早與科投公司進行談判,并呼吁RDA并購協(xié)議雙方互相豁免對方因參加談判可能產生的并購協(xié)議項下的責任??仆豆疽埠粲鯊V大中小股東促使RDA并購協(xié)議雙方盡早走上談判桌,使當前的困局早日得到解決。